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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禁止垫资施工、带资承包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来源:www.bob.com    发布时间:2023-11-06 19:40:44

原标题:重磅新规:禁止垫资施工、带资承包,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在工程行业竞争惨烈的如今,见证过很多这类事情的发生。垫资工程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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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重磅新规:禁止垫资施工、带资承包,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在工程行业竞争惨烈的如今,见证过很多这类事情的发生。垫资工程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

  在目前的大背景下,部分政府项目还存在要求垫资施工,以审计名义拖延支付工程款。

  近年来,各地区先后出台了地方性审计条例或审计监督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完工结算依据”,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完工结算依据”出发点是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监督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而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以等候审计结果为由拖延工程结算时间,进而拖延支付工程款,使施工公司不堪负重,并直接影响对材料、设备供应商及劳务企业的款项结算和支付。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明确提出:

  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带资承包。建筑设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筑设计企业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带资承包。建筑设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筑设计企业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对外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

  建设单位理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点击进入建筑业要闻

  该《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施工单位垫资”、要求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其效力不是普通部委文件可比的:

  2、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及时竣工决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早在2017年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该复函提出:

  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认为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

  建筑行业内关注的“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问题,在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明确:应当予以纠正。

  各地出台了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规定后,广大施工企业反响强烈,呼吁撤销此规定。因为:

  我国的EPC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1982~2003年),摸索阶段(2003~2014年),现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7月,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要求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016年5月,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93号文件中主要明确了联合体投标、资质准入、工程总承包商承担的责任等问题。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19号文件主要指出我们国家建筑行业发展组织方式落后,提出采用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咨询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2017年4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发展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一系列文件精神,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启动了工程总承包试点,相继发布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鼓励实施工程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鼓励实施工程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台湾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中—荷污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 。

  斯坦福大学威廉与克罗伊•科第伽资源回收研究中心 (William & Cloy Codiga Resource Recovery Center at Stanford University)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台湾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 。

  勘察设计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往往需要经过两个步骤完成:一、公司将薪酬额度首先分配到各个部门,一般称为薪酬的一次分配;二、各部门将薪酬额度分配到部门内每个员工,一般称为薪酬的二次分配。在一次分配方面,尤其当前勘察设计企业普遍面临业务多变的形式,如果选取合适的一次分配的方法,是关系到业务发展能否顺利的一项关键措施。对此,笔者结合咨询经验,对各类一次分配的方法及其适用情况做分析,为勘察设计薪酬管理实践提供参考。

  一类是依据完成值进行分配 ,典型的包括按产值/回款进行分配、以收定支两个细分方式。此类分配的方法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基本思想。

  第二类是结合历史情况做分配 ,典型的包括“历史+增量”、“薪酬预算+年底核算”两个细分方式。此类分配的方法体现了按业绩分配的基本思想。

  第三类是基于人均标准做分配 ,典型的包括按人均薪酬核算、按人员标准薪酬核算两个细分方式。此类分配的方法体现了基于岗位价值进行分配的基本思想。

  即内部承包,按回款的特殊的比例划给生产部门,除去部门所有成本后即是部门的人员薪酬总额

  以上年度实发薪酬总额作为本年度基数,以本年度利润、营业收入等核心指标的增长情况计算薪酬总额的增量

  年初制定经营计划和薪酬总额预算,年度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核算实发薪酬总额

  一般用于新业务,按传统主业人均薪酬作为新业务薪酬总额的核定标准,新业务人均薪酬取主业人均薪酬的一定倍数

  按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或其一定倍数确定岗位薪酬标准,进而确定部门薪酬总额

  如上述分析,各种分配的方法均有其适用情况,若企业内部业务多,情况多样,也可优先考虑多种方式组合使用。在具体分配的方法选择上,一方面考虑各个分配的方法本身的合适性,另一方面则要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考虑其所要求的激励导向,使薪酬分配真正起到战略支撑的作用。